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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嘎】La vie En Rose

阿镜4年前 (2022-04-28)2021短篇集604

BGM如题

阿云嘎的手指在大衣间顿了顿,犹豫片刻才取下那件粉红色的大衣。不是不敢穿这个颜色,只是这样轻盈的粉对于情人节似乎有点太过特殊——可是他确实很喜欢这件外套。

是当他想要感觉自己好看的时候会选择的那件外套。

屋子昨天晚上就整理得差不多,但是缺了鲜花的点缀;情人节恰好遇上周日,家附近有个可爱的小市集,有人卖花,还有人卖一些点心和手作。

在等待羊排化冻的时候他穿上了那件让他感觉很好的粉红色大衣出了门,步行过去只要十来分钟,卖花的摊位就在市集口,花很新鲜,他的手指轻轻碰了花瓣和枝叶,都还带着露水,正好盛放得鲜妍。

他想了想,怕红玫瑰看起来太认真,于是他选了淡粉色和浅橘色的玫瑰花,那个摊主小姑娘夸他会选,这束玫瑰花衬他这件外套,更加好看了,还多送了他两朵。

问他要不要包装,阿云嘎摆手说不必,回去放在花瓶装饰,于是摊主小姑娘用报纸替他将花包好,方便他抱在怀中;今天回去还有事要做,没打算逛集市里,嗅着空气中巧克力的甜香就让人心情足够好,却在转头时发现旁边的摊子恰好就有卖手作的甜食。

情人节里巧克力是基本款项,还有更加多彩缤纷的装饰,生怕人看不出来热烈爱意的包装,抱着花选来选去,阿云嘎觉得那些都不合适,所以他只挑了一个爱心型的小铁盒,里面刚好放下九颗不同口味的巧克力。

餐后顺手拿出来做甜点似乎也不会太夸张。

走回去的时候他步伐轻松,风穿过他粉红色大衣的下摆,他确实很好看,穿着他喜欢的衣服时尤其。

回到家他剪开报纸,没用那种特别精美的花瓶,他和大龙是好哥们儿,好兄弟,要是太精致可能会吓跑他,巧克力被他放在桌上,不,不是特意要送人的,大龙不喜欢甜食,整个心形盒子递过去好像也有点夸张。

阿云嘎打开上盖,随手挑了个口味塞进嘴里,想起来些什么,绕到客厅沙发旁边,将唱片机的唱头放下,是《La vie En Rose》。

他把玫瑰放进那个白铁水桶一样造型的花瓶,剪掉有些损伤的枝叶,小心翼翼,一边轻声地哼歌。

去煎羊排前阿云嘎险些忘了脱下他那件粉红色的大衣,他不会想要他的宝贝大衣沾上油烟味,于是套了件卫衣,穿上围裙,阿云嘎没少下厨房,哪怕西式的羊排不常做也不是问题。

羊被认真地对待会很开心,在好听的音乐里烹调大约也是如此。

另一边的炉子上有汤,浓汤,加了很多奶的那种,浓浓的汤,料放的是大龙喜欢的海鲜,他尝了下调味感觉挺行,夸了自己一下,随便捣鼓了份沙拉——当然,他是大厨,所以里面没有任何他不爱吃的蔬菜。

手机的闹铃响起时差不多准备都做完了,他赶着拿下了围裙,又换上了衬衫,想了想还是再穿上了他的粉红色大衣;他希望今天晚上的他是很好看的。

然后门铃响了,在玫瑰人生的旋律下,阿云嘎走去开门。

大龙今天看起来也——也很——黑色的大衣,不是他们平常见面那种舒适轻松的打扮,头发好像用髮蜡做了造型,里面那件休闲西装阿云嘎认得,是他会在他觉得重要的场合穿上的那件,郑云龙曾经穿着它去看他的话剧首演。

大龙的手臂里抱着红酒,也似乎不是平常那种兄弟们啤酒局的态度——两个人之前你来我往,说的是情人节没安排,要不要一起。

这只红酒看起来还不错。 阿云嘎没发现他自己在微笑,侧过身子让他进屋。

晚餐已经准备在餐桌上,他又进厨房找红酒杯,郑云龙把酒放上餐桌,看了看客厅那个慢慢转着的黑胶唱片机,走到餐桌看见玫瑰下的巧克力时挑了挑眉毛。

他挑了一块吃,发现是酒心的。

“我觉得这个巧克力还挺好吃的。”阿云嘎拿了高脚杯和开塞器回来,郑云龙点点头。 他有些心不在焉。

阿云嘎和他说了那个市集,还有玫瑰,没说别的,就说餐桌好像需要一点装饰,又说他的羊排,专门挑了嫩的,第一次这么做,起码肉肯定是好吃的,还有好多,絮絮叨叨,郑云龙有一声没一声地应。

“——我是不是有点,”阿云嘎一边打开了红酒,不确定地说道:“说得太多了?” 郑云龙摇摇头,他从来不说谎,每一句话都诚实,他从阿云嘎手中接过那瓶酒以免等会儿发生什么意外,他说:“我只是在想事情。”

阿云嘎看着他,眨了下眼睛,轻声问:“你在想什么?”

郑云龙的视线从他的双眼,沿着他挺直鼻梁,凝在他双唇上,他饱满的双唇弧度花瓣一样,像是怕惊扰这一刻,他也悄声反问:“我想知道——现在吻你合适,还是我该等到晚餐后?”

阿云嘎略略张了唇,他也垂下眼。 “……我想,现在就可以。”

吻是巧克力味的,嚐起来还有点酒心与玫瑰花酱的香气。 La vie En Rose.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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